索引号: | 431100002/2019-03294 | 分类: | |
发文机关: |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| 发文日期: | |
名称: | |||
文号 : |
由于机构改革后,部分领导、科室名称及人员有所变动,为进一步压实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,根据市安委会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台账制管理的通知》(永安〔2019〕2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市工信局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台账管理制度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基本原则
台账制管理,是指对局班子成员、各科(室)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、科室成员严格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和“三个必须”(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)及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“记账式”管理,实施提醒制、通报制、交办制、追责制等制度,年底结账,纳入年度考核考察内容。
二、具体内容
1、提醒制。是指局安办(设军民融合推进科)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采取“点对点”的方式,书面提醒各科(室)、直属单位,督促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吸取事故教训,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。
2、通报制。是指局安办将国家、省、市在检査、督查、巡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和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、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,向各科(室)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,情况严重的报送局党组。督促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、薄弱环节,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
3、交办制。是指各科(室)、直属单位就安全事故、自然灾害和国家、省、市组织的检查、督查、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隐患,采取“点对点”的方式,进行交办,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,压实责任,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。
4、追责制。是指局安办依据有关法规、纪律等,提请局党组(或市纪委驻局纪检组)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的责任领导、责任科室和成员进行追责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局安办根据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责,明确工信局领导干部和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,各科室要按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到位,局安办予以督促督办。
2、根据安全生产责任清单,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台帐,各责任科室每月将自查情况报局安办汇总,局安办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,并将核查情况汇总报局领导审核,在全局公布。
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7月22日